海南省教育厅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2年海南省中考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
关于印发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教育(教科)局,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,厅直属中学,高校附属中学:
现将《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转发辖区内有关学校(含民办),供学校教学和组织考查时参考。
2012年海南省中考考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
二○一二年三月九日
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
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方案
为了提高我省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,促进学校实验室建设,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目标,实施素质教育。经深入调查研究,决定今年继续将物理、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列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查范围,并把考查结果列入综合素质评价中,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之一。现将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的有关事项分列如下:
一、考查对象
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二、考查内容和范围
物理:《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(实验稿)》中的科学探究部分。
化学:《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(实验稿)》中的科学探究部分。
三、考查时间
实验操作考查定于5月5日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各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确定。每位学生的每科实验操作时间10分钟。
四、组织与管理
(一)实验操作考查由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,实验操作考查试题由省中招办统一提供。各校可根据现有的实验条件每科选择至少3题作为实验考查试题,每个学生只选做一题。
(二)各校根据学生人数和仪器设备合理分组,每个实验题至少要安排5组同时进行,每个学生独立完成。各校组织学生当场抽签确定具体考题。在同一时间内,各个实验操作考查同时进行。
(三)每位监考老师每场同时负责5~10位学生的实验操作考查(同一实验内容)。
(四)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,根据以上要求认真落实考场、监考人员、考试时间等事宜。个别学校因仪器设备不足、场地缺乏、教师人手不够的,由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。
(五)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。
(六)各市县(单位)在实验考查前半个月将本单位实验考查具体时间报省教育厅中招办,省中招办将安排有关人员巡视各单位实验考查情况。在考查期间,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巡视,确保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五、评价要求及结果使用
对学生物理、化学实验操作的评价,强调实验的操作技能与方法,重视实验的态度,关注实验操作的过程,不过分强调实验结论的准确性。
考查结果以等级制呈现,分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。实验操作考查结果记入《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》。具体实施要求详见《海南省2012年初中毕业生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细则》。
六、保障机制
(一)各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管理小组,专门负责物理、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工作。
(二)各市县(单位)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校加强对实验室的建设,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工作制度,并安排有关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检查。
(三)各校必须保证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经费的落实,并争取各级政府对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入。
附件:1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细则
2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登记表
3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物理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试题及评定标准
4、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试题及评定标准